三水中心城区广海大道智能公交LED电子站牌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三水中心城区广海大道智能公交LED电子站牌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FS02CL3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FS02CL33
3. 项目名称:三水中心城区广海大道智能公交LED电子站牌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智能公交LED电子站牌系统采购及安装 | 10座 | 在合同签订生效并由采购人发出《交货通知书》起60个日历天内,设施送货到位、安装完毕 | 人民60万元 |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4月-6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备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或LED显示屏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有体现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或LED显示屏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营范围);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7.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0日9:15~9:45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0日9:45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9号“三水广场”三座544。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foshan.gdgpo.com/)、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07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clfs_bm@163.com
传真:0757-8320 520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7.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8.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