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集群OA办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湛江市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坡头区集群OA办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CG2015-GDHZ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坡头区集群OA办公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1,150,000.00(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合法企业经营权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如为企业分支机构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总公司授权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要求中标方系统能在系统启用一个月内完成与市委市政府办文系统对接;
4.要求中标方在湛江本地有或可设常驻服务机构保证日常服务效率;
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7 月 30 日起至2015年8 月 5 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八楼B8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到场的不需要);(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八楼B807室;
递交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 14时00分至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八楼B806—B807室。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1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如有任何更改,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生、彭生 采购人联系人:蔡卷尊
电话:0759—2197988、2300001 电话: 0759-3950316
传真:0759—2193399、2487111 传真:0759-3952316
联系地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831
东路35号银隆广场八楼B806—B807室 号区政府大楼315室区委办公室
邮编:524000 邮编:524000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