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存放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档案存放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档案存放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档案或仓储物流的经营范围),不得具有外资背景;税务登记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30日 09:30 至 2015年08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番禺路222弄51号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档案存放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存放服务招标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委托保管档案总计约2800延米,包括移库及保管,免费调、还卷。
3、项目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
4、服务期限:三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档案或仓储物流的经营范围),不得具有外资背景;税务登记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在有效期内的)
1.1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2、招标人对未通过报名的申请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
3、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的同时递交以上资料。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番禺路222弄51号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霞婷、钟娴
联系电话:021-62836126、13816359687、15800529475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下午14:00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
联 系 人:左国强
联系电话:33010676
九、招标代理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番禺路222弄51号
联 系 人:冯霞婷、钟娴
联系电话:021-62836126、13816359687、15800529475
传 真:021-62835300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霞婷
项目联系电话:628361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左国强 330106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霞婷 62836126
代理机构地址: 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