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2014年度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陕县2014年度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一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陕县人民政府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就“陕县2014年度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一标段(二次)”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HSSG2015-030
2、招标项目:陕县2014年度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一标段(二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
5、施工内容:一标段:硖石村人畜饮水、中庄村人畜饮水、南阳村农田灌溉机井;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有效的生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证明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报名时出示以下各项资料原件(同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除授权委托书外其它原件退回,3套复印件留存: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本人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有本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
2、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3、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地点领取,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至以下账户并到招标中心财务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 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行陕县府前支行
帐 号:1713120729350001117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陕县招投标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县人民政府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陕县永乐街与绣岭路交叉口矿业公司4楼
联 系 人(电话):张先生(38506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县新华书店办公楼212室
联 系 人(电话):孙女士0398-3837050
陕县人民政府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