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小学饮用水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小学饮用水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公示期自本招标公告发出起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
一、 项目编号:JXZS20150619GK048 采购表编号:计:2015179
二、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小学饮用水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179750元,财政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 采购内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小学饮用水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货物和服务报价;
2.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采购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必须要考虑到,用户是学校,施工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因此上课时间、午休时间、夜间不得施工。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生产(经营)资格;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3.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有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即从2012年7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报名时提交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 月30日至2015年8 月5 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源田手外科医院往石岐方向第二个小路口右转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 月19 日14:00-15:00;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 月19日15:00。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源田手外科医院往石岐方向第二个小路口右转入(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 月19日15:00;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源田手外科医院往石岐方向第二个小路口右转入(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二、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小学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760-88286803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地 址: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源田手外科医院往石岐方向第二个小路口右转入
电 话:0760-88329996转806
传 真:0760-88329920
电子邮箱:381074763@QQ.com
网址:http://zs-jstar.com/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7月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