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辉市李源屯镇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卫辉市土地整理中心的新乡市卫辉市李源屯镇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2733.70公顷
2、招标范围:按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和规划图纸,对项目区内的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卫辉市李源屯镇
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24个标段,监理划分2个标段
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4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1标段:田间道路工程(田湾村、大李湾村、侯湾村)
第2标段:田间道路工程(侯湾村、大李湾村)
第3标段:田间道路工程(候湾村、彦村、大李湾村、马湾村、榆林村)
第4标段:田间道路工程(田湾村、彦村、榆林村)
第5标段:田间道路工程(榆林村、东李源屯村、北鲁庄村)
第6标段:田间道路工程(北鲁庄村、后白河村)
第7标段:田间道路工程(吴村、王岸村、东董庄村、西口村)
第8标段:田间道路工程(南李庄村、东良村、西良村)
第9标段:农田水利、防护林、标志牌等工程(项目区内所有桥涵、防护林、标志牌)
第10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田湾村、侯湾村)
第11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大李湾村、候湾村)
第12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大李湾村、马湾村、彦村)
第13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彦村、榆林庄村)
第14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榆林庄村、西李源屯、东李源屯)
第15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北鲁庄村、东李源屯、西李源屯)
第16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北鲁庄村、后白河村)
第17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东董庄村、北鲁庄村、后白河村)
第18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李岸村、王岸村、西口村)
第19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西口村、吴庄村、东董庄村)
第20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南李庄村、西良村、前李庄村)
第21标段: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东良村、西良村、南李庄村)
第22标段:配电房、变压器采购及安装、10kV架空高压线路等工程(田湾村、侯湾村、大李湾村、马湾村、彦村、西李源屯)
第23标段:配电房、变压器采购及安装、10kV架空高压线路等工程(榆林庄村、西李源屯、东李源屯、北鲁庄村、后白河村、李岸村、吴庄村)
第24标段:配电房、变压器采购及安装、10kV架空高压线路等工程(东董庄村、西口村、王岸村、前李庄村、西良村、东良村、南李庄村)。
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监理1标:负责1—5标段、10—15标段、22标段施工工程监理服务
监理2标:负责6—9标段、16—21标段、23、24标段施工工程监理服务
6、工期要求:施工1—24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监理1—2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施工标段:
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1.2第1-9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10-2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22—2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资质;
1.1.3第1-9标段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
第10至21标段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
第22至24标段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
1.1.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1.1.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4年12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1.1.6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注: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第1-9标段具有土地整理(土地整治)或道路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签订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以上;第10-21标段具有土地整理(土地整治)或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签订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以上;第22—24标段具有土地整理(土地整治)或电力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签订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以上。
1.2监理标段:
1.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2监理1、2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1.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1、2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注册证书发证日期计算),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总监代表应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注册证书发证日期计算),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1.2.4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4年12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1.2.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两个(含)以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资信良好;
1.2.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或新乡市土地整治中心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证明出具时间应为公告时间后,开标时间前)。
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标注项目名称和所投标段,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其他内容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否则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第1-9标段、22-24标段:2015年8月25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第10-21标段、监理1-2标段:2015年8月27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卫辉市纪检委0373-4494444卫辉市人民检察院0373-4477202卫辉市审计局0373-4494636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0373-4470061
招标人:卫辉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0373-44977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18237398909 0371-86258838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