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沙溪镇康桥活力城绿地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附件:招标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沙溪镇康桥活力城绿地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x(2015)041;
二、采购项目编号:ZZ21522722;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沙溪镇康桥活力城绿地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中介预算为人民币843102.69元,投标报价上限为843102.69×(1-10%)=758792.42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绿地道路修复工程。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3.工程质量标准:项目竣工验收达合格工程;
4.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07月30日至2015年08月05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提供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道路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公告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公告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并把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6.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7月30日至2015年08月05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含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8月21日上午09:00~09:3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1日上午09:30。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08月21日上午09:30;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60-86222103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王先生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水云轩支行
户 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2011 0042 1920 0032 7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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