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ComStar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ComStar系统服务项目项下的产品和有关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采购内容
2015-2017年ComStar系统服务
(招标编号:0714-EMTC02-5360)
2.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从事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
3)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须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含)以上认证;
5) 投标人财务状况及应用良好;
6)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 在国家开发银行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用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 本项目安排述标。
述标内容:投标人仅需对本项目需求进行理解性说明。
述标时间:开标当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述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十九层指定会议室
每个投标人的述标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其中10分钟陈述,5分钟提问。
4.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于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上午9:00时—11:30 ; 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购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新兴桥东北角)
5.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十九层指定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 定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十九层指定会议室 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 10003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苏丹丹(电话:010-52579310,传真:010-52579000-9310,
联 系 人: 王潇锐、郭畅宇
电 话:010-52579318、52579312、13811693981、18515438773
传 真: 010-52579000-9318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 号: 110060587018170005696
电子函件: wangxr@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