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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同城中心总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委托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同城中心总集成项目

四、招标编号:TC150195H

五、招标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

整体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进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两地三中心”灾难备份与恢复的咨询及设计

合同签订后不少于20个月,以完成项目总集成实施及切换演练为准。

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提供集成服务

进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两地三中心”灾备应急及灾难恢复方案总体设计,实现应用系统的灾备切换演练

备注:1)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上全部服务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包含“两地三中心”软硬件产品的采购。

六、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为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5729

八、接收投标及投标截止日期:

接收投标时间:2015818日上午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818日上午9:00

九、开标日期:201581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

十、本项目联系人: 魏志平、丁敏   

联系电话:010-6210809462108154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0000服务管理体系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证书或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灾难恢复服务类)证书或国家安全可靠计算机系统集成重点企业证书。

6、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l  时间:2015729-2015811(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l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2室。

l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定)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保密承诺函原件(按格式提供)

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十二、公告期限为2015729日至201585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729

 

附:保密承诺函格式

保密承诺函

项目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同城中心总集成项目

    号: TC150195H

一、保密范围

1、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由相应保密管理部门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安全的秘密信息。无论是书面、口头、图形、电磁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二、保密义务

1、投标人应在取得招标文件前阅读本协议,确认签署后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不同密级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招标文件仅可用于本项目招标过程,招标过程结束后,相关所有资料均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

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返还其所购买的招标文件。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引用招标文件所记述的国家秘密,需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投标文件首页及相关涉密信息所在章节首页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使用符合保密条件的设备和场所编制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确保其雇员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

8、如投标人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保密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保密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变更、招标文件或其招标项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五、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我方郑重承诺:接受并遵守以上内容。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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