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5: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5〕23号文批复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QSZB-GK-20150610
3、工程地点:祥符区杜良乡马尾等10个村委;
4、建设内容:沟渠治理、渠道衬砌、桥涵工程、机井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总投资:人民币约2900万元
6、计划工期:70 日历天
7、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二、标段划分情况:
第一标段:马尾村、埽西村沟渠治理、渠道衬砌及桥涵工程建设
第六标段:马店村沟渠治理、渠道衬砌及桥涵工程建设
第七标段:埽西村、大康寨村、大门寨村、小门寨村、陈寨村、李寨村、小庄村马店村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各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四、报名条件:(不接受在开封市祥符区2013、2014年度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有未完工的单位投标。)
第一、六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⑤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⑥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份(合同金额≥2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人至少1份(合同金额≥2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下载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开具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⑨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正在审计,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送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或电力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⑤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⑥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份(合同金额≥5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人至少1份(合同金额≥5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开具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⑧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正在审计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报名资料: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四项“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要求提供公司两年以上劳务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委托代理人。(第七标段除外)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4.投标人对上述标段最多可报一个标段。
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 07月 29日至2015年08月4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时 30 分至 4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7 号窗口(5013室)报名(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2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26661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2338058
监督单位: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6661095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QSZB-GK-20150610
3、工程地点:祥符区杜良乡马尾等10个村委;
4、建设内容:沟渠治理、渠道衬砌、桥涵工程、机井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总投资:人民币约2900万元
6、计划工期:70 日历天
7、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二、标段划分情况:
第一标段:马尾村、埽西村沟渠治理、渠道衬砌及桥涵工程建设
第六标段:马店村沟渠治理、渠道衬砌及桥涵工程建设
第七标段:埽西村、大康寨村、大门寨村、小门寨村、陈寨村、李寨村、小庄村马店村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各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四、报名条件:(不接受在开封市祥符区2013、2014年度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有未完工的单位投标。)
第一、六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⑤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⑥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份(合同金额≥2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人至少1份(合同金额≥2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下载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开具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⑨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正在审计,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送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或电力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⑤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⑥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份(合同金额≥5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人至少1份(合同金额≥5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开具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⑧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正在审计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报名资料: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四项“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要求提供公司两年以上劳务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委托代理人。(第七标段除外)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4.投标人对上述标段最多可报一个标段。
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 07月 29日至2015年08月4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时 30 分至 4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7 号窗口(5013室)报名(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2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26661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2338058
监督单位: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666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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