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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公安消防大队关于赣江路消防队战修建特勤车车库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5: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赣江路消防队战修建特勤车车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赣江路消防队战修建特勤车车库

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5-8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址:位于赣江路消防队战内。

项目概况:建筑总面积约 5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含贰级)以下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类似业绩(5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建项目);

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7 月29 日—2015年 8月4日上午9:00时—11:3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套,图纸另计。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壹份;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6、其他有关事项: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8月 18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航宾馆3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 8月 18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航宾馆3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张瑞刚

联系电话:136638169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3203886799,0371-60965951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

电子邮箱:2413807916@qq.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015年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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