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本地和新疆生课室空调设备购置项目的论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受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委托,准备就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本地和新疆生课室空调设备购置项目组织采购。该项目于2015年7月29日进行了谈判文件(详见附件)论证会议,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本地和新疆生课室空调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00万
四、论证小组成员:文东平、汤德浓、高林华(采购人代表)
五、论证会议基本内容:
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本地和新疆生课室空调设备购置项目于2015年7月29日9:30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会议室进行谈判文件论证会议。
首先由采购人代表不带倾向性的介绍项目的概况,简单阐述项目建设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论证小组成员独立审查采购文件,主要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合同范本、评标办法等进行查阅,并就采购文件中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讨论。
论证小组建议:1.第6页序号1第9点修改为“安装要求: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如果铜管加氮焊接;铜管安装后,必须机械抽真空,然后追加冷媒。”;2. 第6页序号1增加第11点“标配冷凝水提升泵。”;3. 第8页序号30修改为“铜管厚度≥0.75 mm”;4. 第9页增加序号32 “铜管保温和冷凝水保温材料:1.保温材料厚度按国家规范要求。2.选用B1难燃等级材料。”。
最后论证小组独立签署了审核意见,一致认为:谈判文件其他内容均无意见。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联 系 人:李遴广
联系电话:0750-3509013。
传 真:0750-3509006。
七、论证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3日三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出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中心反映提出。
附件:点击打开链接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