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采购公告内容: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寻甸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ZC1504-GH03165)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寻甸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 1.1、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1、项目名称:寻甸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ZC1504-GH0316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货期: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必须负责所有产品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1.2.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年度(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2.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以投标人税务登记证为准。 1.2.6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税务局的税收缴款证明材料。 1.2.7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会保障劳动执法年检记录、缴纳凭证等)。 1.2.8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9投标人应出具对所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保密的书面承诺。 1.2.10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1.2.1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注: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以税务登记证为准。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8)、近三年年度(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2.12授权书要求:1)、若投标人为非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的代理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2)、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3)、若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1.2.1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检验检测报告。 1.2.14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内有长期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1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07-29 08:45 至 2015-08-1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8-18 09:0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甸县凤梧路金世纪大酒店附二楼政务服务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5.联系方式: | |||||||||||||||||||||||||||||||||||||||||||||||||||||||||||||||||||||||||||||||||||||||||||
1、技术支持: 昆明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投标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400-003-4588 技术支持QQ:1928010055、1928020055 2、采 购 人: 采购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实施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2652347 3、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工(13658837994) 联 系 电 话:0871-63339415、18887128804(移动座机电话,仅限工作日); 传 真:0871-63107005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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