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洛宁县陈吴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大原室外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陈吴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大原室外排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陈吴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大原室外排水工程
2.2地 点:洛宁县陈吴乡
2.3工程概况:污水处理工程:拟在陈吴乡建设一座日处理30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乡镇所在地居民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总投资约132万元;室外排水工程:沟槽开挖,混凝土管铺设,检查井人行道铺设,填方,总投资约120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工 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一标段:洛宁县陈吴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大原室外排水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行贿记录;
3.2一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报名,但须提供两个注册建造师证。
4.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资料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壹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工本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陈吴乡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23392768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瀛洲路交叉口加油站对面建设银行东50米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379-65260852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