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海警学院码头新建趸船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2: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安海警学院码头新建趸船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7-29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就公安海警学院码头新建趸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KX-15082 |
二、项目概况: | 趸船设计、建造及安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36m×9.2m×2.8m钢筋混凝土趸船1艘、撑墩、桥台、钢结构、锚系、码头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一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特定资格条件为: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经营钢筋混凝土趸船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造安装能力。 2)必须具有有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 3)必须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内(即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工程所在地区承接过钢筋混凝土趸船的建造项目2艘以上(提供合同及中国船级社CCS船检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08月0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 2015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 2、发售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3楼) 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周晓海 联系电话:0574-83885614 传真:0574-87300371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组织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4、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即合同和中国船级社CCS船检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08月17日09时15分 |
七、投标地点: | 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3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5年08月17日09时15分 |
九、开标地点: | 海曙区盛海路66??29号3楼 |
十、其他事项: | 1、招标范围:公安海??学院码头新建趸船、撑墩、桥台、钢结构、锚系、码头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设计、建造、运输、安装、调试、船检、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2、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建造、运输、安装及验收通过,并获得中国船级社CCS船检证书。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且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获得中国船级社CCS船检证书。 4、本项目采购预算152万元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2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4-87300371)。 帐户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明州支行;银行帐号: 33010122000451077。 3)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 6、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7、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晓海 联系电话:0574-83885614 传真:0574-87300371 采购人联系电话:13857479657 8、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今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
采购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爱国 联系电话:87300371 传真: 联系地址: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3楼 | |
附件:公安海警学院码头0712_2015729122148.zip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