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永定分校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永定分校委托,对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永定分校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永定分校食堂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 XHTC-FW-2015-216
3、采购人名称: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永定分校
详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冯村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69804547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永定分校食堂外包项目。简要技术参数:为本部和分校食堂,本部学生800人,教工80人;分校食堂学生200人,教工30人,提供中餐。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餐饮企业;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须是具有注册生产经营地所属区(县)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格);
8)在以往承包项目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9)具有3年以上学校餐饮经营经验(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可信的证明材料),且在近3年内无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2014年至今无重大卫生事故,无经营违规行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格)、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07 月 29 日至2015 年 08 月 05 日每日9:30—11:30| 13:3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08 月 25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5 年 08 月 25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12、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珊珊(分机号5925)、刘佳(分机号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