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5-10532号信息--上海美术馆9米平台搭建玻璃延伸雨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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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
3、已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具有钢结构专业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幕墙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资质(丙级(含)以上)及幕墙专业施工二级(含)以上和装饰装修资质二级(含)以上(或者幕墙专业施工二级(含)以上和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资质。
5、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包括联合体)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二、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9米平台搭建玻璃延伸雨棚
2、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8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3、技术要求:
中华艺术宫9米平台东西两侧各有2部自动扶梯,连接9米平台至14米九州清晏景观区,因此处为开放式空间,下雨天,雨水会从14米平台飘落、渗漏至自动扶梯内部,由于雨水渗漏,导致自动扶梯经常发生故障,使设备寿命缩短及维修成本上升。而且一层展厅顶部建筑在下雨天有漏水情况。所以在此处增加玻璃雨棚以达到改善上述问题。
4、设计周期15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5、交付状态(质量等级):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6、项目地址:上海市上南路185号
7、其他要求:
成交单位根据方案图和需求完成符合规范、标准的深化、限额设计和项目施工,包括而不限于现场围挡、基础开挖、钢结构制作安装、玻璃幕墙深化设计、玻璃安装、不锈钢安装、电动感应门制作安装、脚手架搭设、人员住宿费(发包方不提供任何住宿,现场无法住宿需在外自行租赁)、材料人工垂直运输(因为本项目为9米平台,所有材料只能卸货在0米层,从0米层到9米层只能由人工搬运,无法采用设备搬运,实际情况请勘探现场)。
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三、合同条款
详见附件4。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08月05日(星期三)10:00前(北京时间,以网上谈判响应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按以下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网上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报价。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还有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
六、响应文件的内容:
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证明部分(原件扫描上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见需求中附表)、
(3)业绩情况(2012年后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1份)
(4)承诺提供由钢结构设计资质的单位(乙级或以上)盖章的施工图。
(5)中小企业声明函。
2)响应文件
(1)技术部分
a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设计单位选择与设计保障措施)与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与保障措施
b进度与质量保障措施
c 承诺若成交后按照“采购需求”第5、第6条要求进行深化
(2) 部分商务格式:
a 工程施工响应报价情况汇总表(见需求中响应报价汇总表);
b标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设施量)清单
c 费用表;
d 预算书;
e工料机表;
f税前(后)补差表;
g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等四项措施费报价明细表;
3)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定内容上传。
上述内容均需按照各部分要求转制为一项PDF文档分别对应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其他需说明的内容上传。
七、谈判响应方式:
1、本次谈判响应由供应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谈判响应系统填写和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
2、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以及网上谈判响应系统的要求和规定格式编制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3、网上谈判响应主要流程如下:
(1)登入网上谈判响应系统:响应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shzfcg.gov.cn)上谈判响应系统。
(2)填写谈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在“网上响应”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竞争性谈判项目,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谈判文件和网上谈判响应系统的要求填写网上响应内容,其中带“*”号内容必须填写。对于有多个包件的谈判项目,响应供应商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响应。响应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网上谈判响应系统。
(3)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填写好谈判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后,须在网上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谈判响应系统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下载响应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谈判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响应。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后,只有当系统中显示响应状态为“响应成功”,才代表谈判响应文件正式提交成功。
八、谈判通知:
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2015年08月07日(星期五)下午2:00,在谈判之前,由谈判小组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中,按照响应文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3家供应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超过4家的,电话通知所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请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谈判。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失败。
九、组织谈判
(1)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谈判小组所确定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以及谈判时间和谈判顺序安排,通知供应商参加谈判。
(2)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CA认证证书及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
(3)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网上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3),如供应商因未携带CA认证证书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最终报价,则视为其放弃本次谈判活动。
十、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解密的最终报价文件,对最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
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财企【2012】54号)精神,自2012年7月1日起试点开展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shzfcg.gov.cn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十一、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确定后,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联系人:陈宏轩
电话:021-35968043
传真:021-35968056
采购人:上海美术馆
地址:上南路185号
邮编:
联系人:叶骞
电话:13817506128
传真:2025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