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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公安局关于鲁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吊顶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0: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公安局委托,就鲁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吊顶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吊顶工程项目

1.2采购编号:LZC2015-Ag101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鲁山县墨公路北段路东鲁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综合楼,投资额约66万元

2.2招标范围: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综合楼1-9楼吊顶施工,具体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发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6投标人拟派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有效且可查询的岗位证书(提供官方网站查询途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7 29日至2015 8 4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  8   4 1800时),在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且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拟派五大员岗位证书(提供官方网站查询途径);。

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注:项目经理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②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1月以来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并提供社保网站查询途径和查询页面。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出售时间:2015 7 29 日至 8 4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为2015  8 4  1800时)

6.2出售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6.3文件售价:500/份,纸质,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  8 24    9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8

联系人:雒女士 

联系电话:0375-2888881  1823978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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