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遂平县土肥工作站委托对遂平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遂政采招【2015】108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2.1、项目名称:遂平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机肥项目
2.2 采购需求:
A包:商品有机肥规格为50公斤/袋,采购单位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确定采购数量,控制金额30万元;
B包:商品有机肥规格为50公斤/袋,采购单位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确定采购数量,控制金额30万元;
C包:商品有机肥规格为50公斤/袋,采购单位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确定采购数量,控制金额30万元。
2.3 货物名称:施用有机肥,主要技术指标:
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12)相关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5%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5.0%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酸碱度(PH) | 5.5-8.5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 ≤15mg/kg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 ≤2mg/kg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 ≤50mg/kg |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 ≤3mg/kg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 ≤150mg/kg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粪大肠菌群数 | ≤100个/g |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机肥料登记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注: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包。
3.2 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提供本次招标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3 所投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部门有机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中标肥料品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在当地有关部门和村委会配合下足量送肥到村、供肥到户。中标供应商协助各供肥点完备供肥手续,协助项目区农业部门做好良肥良法配套技术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3.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以及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时间: 2015 年 7月 30日至 2015 年 8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
4.2 地点: 遂平县设备厂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0396-4961063。
4.4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机肥料登记证,2012年以后的经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投标使用”等字样)。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每包 贰万 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时间止。
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缴纳(否则无效)。
收款单位: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 中原银行遂平支行 ;账号:522010029724120(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投标人须在报名结束前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单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缴纳收据)。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5年 8月 21日 0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 09:00 时在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4961063
11.监督部门:
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办
遂平县纪委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遂平县土肥工作站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