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5-2016学年教材采购(GXNNZC2015-G1-1042-XY)重新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广西财经学院的2015-2016学年教材采购项目B分标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2016学年教材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GXNNZC2015-G1-1042-XY(重)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2015-2016学年函授教材一批,码洋金额约350万元,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国内注册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出版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间:2015年07月28日至2015年08月0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3、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能清晰反映经营范围);(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如为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由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年份要求: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份);(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报名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标书售价250.00元/标。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 00分前到达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桃源东支行,银行账号:6197 5749 8910)。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08月18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08月18日10时00分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开标,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代理公司网站。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11,传真:0771-5782263;
黄小姐(财务),0771-5782260转616。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