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公安局室内靶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三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鸡泽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泽县公安局室内靶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三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泽县公安局室内靶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HDDC2014JZ009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室内靶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靶场设备应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有关设备的授权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以上资料的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8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邯郸市人民路34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9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9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鸡泽县公安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0-3010007
备注: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倩倩
项目联系电话:鸡泽县公安局会议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泽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先生 0310-75235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倩倩 15324010067、18631082508、0310-8641256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人民路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