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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项目。
2.投放数量:本次公开招标确定1家企业经营,投放的出租汽车数量上限为80辆,下限为5辆;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单位可根据市场调查、投资风险评估等因素,自主确定投放5—80辆的出租汽车。
待本次招标配置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营期限届满(4年),根据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的情况,若出租汽车投放的数量已不能满足运力需求,可以增加出租汽车的投放数量,具体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配置需新增加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再成立1家出租汽车公司;二是按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时,可优先考虑”之规定,将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许可给已成立运营的出租汽车公司。
3.车辆经营权配置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配置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营权配置实行无偿、有期限、有条件使用,以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维护社会稳定方案、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及经营权期满后的处置方案为主要竞标条件,以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经营企业。
4.经营期限和运营模式: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期限为4年,以《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的时间为准。4年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经营者拟继续经营的,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批准继续经营的,延期不得超过4年。延期届满后,全部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终止,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重新配置。在经营期限内,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市场情况,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期限等。取得经营权的企业,必须实行公车公营。
5.营运区域:出租汽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运营,不能超出划定的范围,超出范围揽客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具体运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6.营运价格:由中标人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听证确定运价,正式投入运营。
7.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营协议》,并提供履约担保、交纳项目实施首期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 项目实施首期资金:在签订《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营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项目实施首期资金800万元,项目实施首期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由招标人代为保管,中标人需使用资金时,报请招标人批准后拨付使用。待中标人办理完结成立出租汽车公司的相关手续和出租汽车正式投入运营后,由招标人审核批准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中标人剩余资金(含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项目实施首期资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4年内不得参与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投标。
9.履约担保: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中标人必须从以下2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作为《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营协议》的履约担保,一是交纳160万元现金作为履约担保;二是提供评估价不低于230万元的不动产作为抵押(该抵押物必须由招标人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招标人与中标人还需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抵押金额为160万元)。履约担保在双方签订《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营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如中标人在经营期内无违约行为,在《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营协议》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担保;如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4年内不得参与华坪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的规定:(1)投标人应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业法人。若投标人为外县企业的,中标后必须在华坪县注册成立全资公司;(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800万元的项目实施首期资金银行保函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有)到报名指定地点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8:30时至9: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投标人应准时参加。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8月17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华坪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坪县交通运输局
 址:华坪县兴隆街56号
联系人:余主任
 话:0888-612124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玉溪市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A座11楼1102室)
联系人:李刚、杨航    邮 编:653100
 话:0877-8899961、15308772313
 真:0877-8899961
 
报名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系人:刘辉成
联系电话:0888-612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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