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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的委托,就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2015-176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学校园内
采购内容:班班通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课桌椅等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班班通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课桌椅、办公家具、文件柜等采购及安装
供货及安装期:各标段均2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一标段: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提供主要产品(触控一体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二标段: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提供主要产品(课桌椅或办公家具)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4、业绩要求:具有类似的业绩合同;
5、供应商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的采购供应商可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大厅(地点:新乡市新二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四楼)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729日至201584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时至17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采购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1)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要求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壹套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大厅(新乡市新二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8179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点:新乡市新二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四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本采购工程依法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发改委 联系电话:0373-7553066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553115
采购人: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3-7553137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电话:0371-6397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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