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中学运动场及附属道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申请,现对商财采【2015】244号项目作如下公告:(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5年7月23日已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原招标公告第十项“投标人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应为:“投标人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主项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本次商丘市第一中学“运动场及附属道路工厂”项目(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244号)的“澄清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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