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检测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检测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SZHG0317JO,采购表编号:行政(15)016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检测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6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内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2. 实施时间: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并在15天内到买方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验收,直至技术指标与标书符合。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次采购货物可以是进口货物。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4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滤膜自动称重系统、全自动测汞仪、大气气溶胶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X-射线荧光能谱仪]的制造商,须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地区的总代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如是制造商在中国地区的总代理,须提供中国地区的总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9日08:30~09:3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9日09:30。
4)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9日09:3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300元(使用银行卡现场刷卡支付),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 采购人: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l 联 系 人:何先生
l 电 话:0760-88229157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电 话:0760-88220300,0760-88230132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邮 编:528403
l E -mail:0760520@163.com
l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