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2015年平原造林林木养护补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合同编号:LSH-PYZL-YH-SG201501)
凉水河管理处2015年平原造林林木养护补助项目已经北京市水务局批复,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凉水河管理处2015年平原造林林木养护补助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完成2012年1360亩平原造林实施范围内死亡与长势弱的乔木及灌木进行更换与补植,新植苗木与现状苗木规格、树形一致;对莲石路南侧(莲玉桥头至青塔招待所)进行景观提升,增加植被层次,对地面进行植被覆盖,防止扬尘,对重点桥头节点采用花灌木、宿根花卉、时令花卉结合及置石等手法,起到色彩靓丽提高景观效果。
更换与补植面积82.2667万平米:补植范围凉水河两侧(北起玉泉路,南至南五环段),需要补植更换常绿树1670株,亚乔2700株,花、灌木5258株;重点地段景观提升: 莲石路南侧(莲玉桥头至青塔招待所)面积约8.4万平米。增设浇灌设施1570米,铁艺栏杆安装150延米,花池挡墙砌筑约500延米,景观护坡折板安装1000组,零星点布(含汀石) 约3吨,客土约2351.95立方,渣土清运约1465立方。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金额为3474053.75元。
三、工期计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外地进京企业须具有有效进京备案证书;
3、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须具有企业协会颁发的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外地进京企业具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出具近三年无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7、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证(或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四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4、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 (RMB¥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央广新媒体西侧白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路右外西头条12号
电 话:(010)632946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杨娜、严璐
电 话:(010)53105841、53105842
传 真:(010)53105840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