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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刘街乡胜利村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永清县刘街乡胜利村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标书编号: HS-2015-ZC086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涛    159316161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国卿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1537328605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永清县刘街乡胜利村

采购主要内容:膜技术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配套土建、安装及售后服务。

工期要求:2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范围;

2.2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 年8月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到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3785663061)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者恕不接待。

1.生产厂家报名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 )

2.代理商报名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国卿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15373286055

传真电话:0311-8399828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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