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5年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基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M-2015-07-7127
1.招标条件
2015年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基建维修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御花园木栈道改造、卧波桥改造、标识墙木花槽改造、公厕及管理房室外地面改造、文化广场石板路、蘑菇石维修、文化广场外栅改造、文化广场喷灌系统水泵更换、杏花邨围栏维修、杏花邨管理房、公厕、水暖、电气等改造、杏花邨南侧路改造和健身场路面改造、御花园西广场改造、青石板路维修和卵石挡墙、挡墙台阶 树池园路小广场;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建设工期: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0月30日,
监理服务期: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4项目总投资:人民币477.12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施工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监理拟派的项目总监1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派4名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施工)、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监理)、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监理)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8楼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监理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亚泰大街6789号16楼16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施工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日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4号 御花园内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
联系人:李艾洵 联 系 人:王蕾、孔桂云
电 话:0431 88516733---8812 电 话:0431-8860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