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伏山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县伏山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阳县改革和发展局以宁发改社会【201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伏山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伏山镇中心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01
2.2宁阳县伏山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包含地面附属工程及室外楼梯),位于伏山镇驻地,济微路以西,原农贸市场以北。
2.1.1工程规划占地1851平方米,建筑面积2651平方米。拟建综合楼为四层,框架结构。
2.1.2计划工期180天,不分标段。
2.1.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保修阶段的施工。
2.3 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397.428618万元(此控制价包含地面附属工程及室外楼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鲁备案证明。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时至5: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持下列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a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b泰安市内(工程项目所在地以外)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c外市(地)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鲁备案证明、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证及劳动保险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伏山镇中心小学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至京山路伏山镇中心小学
联 系 人:程虎
电 话:0538-5711472
电子邮件:nyfschenghu@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大街金华大厦A座6楼608室
项目经理:李风海
电 话:0538-8221203
传 真:0538-8221203
电子邮件:tatxzb@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岱北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37900611401800010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