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关于兴宜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委托,对兴宜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宜西路西起前进大桥,东至锦龙大道,全长1815米,规划红线宽度45米,改造提升工程主要涉及人行道铺装(含绿化带道牙更换)、污水管网、强电入地等建设内容。
2.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73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现对第一、第二、第三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一标段:兴宜西路污水管网改建
二标段:兴宜西路强电入地改建
三标段:兴宜西路人行道铺装(民主路以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3.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333880523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538533444
固定电话:0379-6363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