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车辆)中央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1: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邓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车辆)中央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购人为邓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邓州市公安局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邓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车辆)中央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FDZB-2015-2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本项目为公务用车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巡逻车一批
二标段:技术侦察车一批
三标段:装备运输车一批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3.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投标人拟所投车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5. 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车辆产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
6.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7.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八楼)。
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 报名时携带报名资料应按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财务状况报告;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拟所投车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证明文件或材料;9)、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车辆产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要求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资料简装成册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注与原件一致,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为扫描件的一律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手续,所有复印件均以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九楼)。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0377-660658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五交化大厦1105室(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0377-63137669 传 真:0377-61707107
E-mail:nyfdzb@163.com
邓州市公安局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28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邓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车辆)中央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FDZB-2015-2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本项目为公务用车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巡逻车一批
二标段:技术侦察车一批
三标段:装备运输车一批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3.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投标人拟所投车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5. 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车辆产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
6.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7.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八楼)。
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 报名时携带报名资料应按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财务状况报告;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拟所投车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证明文件或材料;9)、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车辆产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要求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资料简装成册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注与原件一致,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为扫描件的一律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手续,所有复印件均以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九楼)。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0377-660658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五交化大厦1105室(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0377-63137669 传 真:0377-61707107
E-mail:nyfdzb@163.com
邓州市公安局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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