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世纪大道水系箱涵南侧10KV电缆迁移工程施工(项目编号:XYGL2015-005SG)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临桂新区新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世纪大道水系箱涵南侧10KV电缆迁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世纪大道水系箱涵南侧10KV电缆迁移工程
项目编号:XYGL2015-005SG
项目地点:桂林市临桂新区世纪大道;
项目内容:本工程新建YJV22-3*300电缆线路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工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竞标内容: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获得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或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伍级以上(含伍级)资质施工企业,并于2015年在临桂县供电局审查备案并有备案回执单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场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近一年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2)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注:1、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2、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回。3、报名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的原件备查,原件经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对无误后予以退回。4、企业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可信。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以上报名材料齐备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招标部。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验证以下原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帐单、2015年在临桂县供电局审查备案回执单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职称证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安全员的岗位证,安全考核C证及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相关人员近一年的职工养老保险原件。以上证件不全者,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投标无效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桂林临桂新区新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招标部
联系人:范娟 电 话:0773-282713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