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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华夏植物群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0: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禹州华夏植物群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已由禹发改社会[2015]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河南禹州华夏植物群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   

工程编号:JSGC-S-2015067                           

   工程地点:禹州市磨街乡大涧村   

   工程预算:工程预算约5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通知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100天

   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企业须有地质公园建设项目业绩

   3.4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5企业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房间)。

   联系电话:0374-2077866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投标企业地质公园建设项目业绩一份;

   5.4 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 0374--81620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4--8081277    

8. 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2015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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