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安装、整修采暖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23: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度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平度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安装、整修采暖设施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PDZCZB1502037
2、项目名称:平度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安装、整修采暖设施项目
3、项目内容
明村、蓼兰、店子、旧店4处法庭安装锅炉等采暖设施,对同和、张戈庄、南村三处法庭的采暖设施进行更换、整修,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153000.00元,其中:店子法庭为209000元,旧店法庭为132000元,蓼兰法庭为214000元,明村法庭为158000元,南村法庭为123000元,同和法庭为179000元,张戈庄法庭为138000元,各投标人的分部分投标报价高于各部分预算控制价均为无效标书。
5、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锅炉生产能力,并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D级及以上;
5.3、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5.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根据平度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度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再直接报名,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7月28 日起至2015年8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
7.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7.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缴费情况属于报名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7.2.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不符要求的概不受理。
7.3报名方式及要求:注册并直接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8、招标文件及图纸工本费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图纸费100元 。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费用,以银行转账形式从基本账户汇出,购买标书时提供银行转账证明材料,不接受现金形式。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开户银行: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银行账号: 802590200493789 。
9、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答疑及回复时间
答疑时间:2015年8月4日12时前;
回复时间:2015年8月4日17时前。
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0日9时30分,
地点: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第一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2、联系方式
12.1招 标 人: 平度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平度青岛路
邮政编码: 266700
电 话:0532-80817575
联 系 人: 黄夕玲
12.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平度市南京路290号
邮 编: 266700
联 系 人: 崔工、宋工
电 话: 0532-88352666
传 真: 0532-88352666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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