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有机房乘客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有机房乘客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JGY15-GK1050-A。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有机房乘客电梯。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8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
(三)若非电梯制造商,则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9日起至2015年8月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每周五下午截止时间为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办事大厅3号窗口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八、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业务资质证及授权书;
(五)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属委托报名的)。
(八)提供市级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报名截止前60天内有效)。
注:非本市企业可在企业所属地市级检察机关或到揭阳市检察机关办理。
揭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系电话:8238465
以上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七楼)。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七楼)。
十二、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3502691698。
2.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心。
联系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业务咨询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663-8071671。
办事大厅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071313。
保证金处理联系电话:0663-8071312。
户 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
帐 号:44001790105053003547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