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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有机房乘客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09: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有机房乘客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JGY15-GK1050-A。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有机房乘客电梯。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8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

(三)若非电梯制造商,则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9日起至2015年8月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每周五下午截止时间为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办事大厅3号窗口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七、现场踏勘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安排。

八、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业务资质证及授权书;

(五)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属委托报名的)。

(八)提供市级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报名截止前60天内有效)。

注:非本市企业可在企业所属地市级检察机关或到揭阳市检察机关办理。

揭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系电话:8238465

以上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七楼)。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七楼)。  

十二、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3502691698。

2.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心。

联系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业务咨询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663-8071671。     

办事大厅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071313。

保证金处理联系电话:0663-8071312。

户  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   

帐  号:44001790105053003547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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