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香九厚工业园管理办公室所需淅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淅川县香九厚工业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厚坡镇裴岗村),城区西部,工业大道与前河相交处东南角;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6.733亩,项目远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3万吨污水,近期主要建设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及污水收集管网22.737公里,污水中途提升泵站一座。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2.3 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三、招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拟承担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3 需开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时间内)。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 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企业设计及勘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工商注册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时间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的发售:10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香九厚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535686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7—60585218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