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县登高工业园区新州河布东河段改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林县登高工业园区新州河布东河段改道工程已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4〕177号文批复。工程投资计划 5919.61万元,项目法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林县登高工业园区新州河布东河段改道工程
项目编号:GXBSZC2015-G2-040-GS
工程建设地点:平班镇母姑村布东屯
建设规模:新建引流洞长694.7m(其中进口拱涵31m,隧洞603.5m,出口拱涵60.2m),将比原来河道缩短2955.3m。拱涵段与隧洞段均设置为城门洞型,钢筋砼结构,净宽8.0m,净高9.0m(其中直墙净高5.0m,半圆弧高4.0m),均采用C25钢筋砼结构。衬砌厚度:拱涵与Ⅳ类围岩(即K0+000~K0+108、K0+537~K0+694.7),衬砌厚度为0.8m,Ⅲ围岩(即K0+108~K0+537)衬砌厚度为0.8m。引流洞进口设置挡土墙,挡墙顶部高程457.00m,出口设置人工堆石排水棱体,排水棱体顶部高程436.70m。本工程等级为Ⅲ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4级。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和山区河流暴涨的特点,本工程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相应下泄流量778m3/s。
计划工期30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9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6月1日。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内所示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区外企业必须在广西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有资质等级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必须在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在开标会上提交,一份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份。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区外企业建造师信用档案须满足桂水招标[2013]11号《关于二级建造师建立信用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售事项
发售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三路中城丽景一期二幢一单元201室)。
发售人姓名:梁工
发售方法: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须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介绍信(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⑥)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⑦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单位为本人缴纳2015年1-5月份养老保险凭证;⑧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单位为本人缴纳2015年1-5月份养老保险凭证;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出具日期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户 名: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民福支行
帐 号:4500 1604 3540 5050 0863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2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上发布。
7.计划开标时间及地点:本工程定于
8. 截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8日下午3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隆林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县公安局对面华隆公司5楼),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给予受理。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年8月18日下午3时30分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县公安局对面华隆公司5楼)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西百色隆林县
邮 编:533400
联系人:
电 话: 1880776882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江滨三路中城丽景一期二幢一单元201室
邮 编:533000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76-2808558、13558261998
传 真:0776-2811669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 五 年 七 月 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