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安局所需光山县城区两处红绿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安局委托,对光山县城区两处红绿灯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光山县城区两处红绿灯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5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采购内容:光山县城区两处红绿灯购置及安装,详细内容采购清单与技术规格及要求
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分包说明:本次采购共1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该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北京时间)至201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七天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2、投标保证金的查收、验证是否有效、退还由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837649011 电 话:13507604688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