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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卫生、司法、环保综合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0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虞城县卫生局的委托,对本虞城县卫生、司法、环保综合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虞城县卫生、司法、环保综合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工程
  二、 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5】67号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虞城县医院新址西北角;
2、工程规模:办公楼一至七层装饰,面积约4766平方米 。
3、工期:8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工程。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7月 29日至 2015 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财政局410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开标时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5、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质条件的认证;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
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7、开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
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 :虞城县卫生局
联 系 人 : 朱先生
联 系 方 式 :0370-4116767
招 标 机 构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 :0370-3122883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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