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GDZB-CF1507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项目已由桦甸市人民政府以桦政办函【2015】47号批准进行,项目业主为桦甸市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桦甸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项目共五个标段
一标段:片区:二道甸子、红石、夹皮沟:24.0822平方公里,权属调查、测绘、数据库建设
二标段:片区:常山、金沙、横道:22.1477平方公里,权属调查、测绘、数据库建设;公吉、金沙、横道、桦树四乡政府所在地房屋补充调查,四乡政府所在地房屋补充调查。
三标段:片区:桦郊乡、八道:23.1355平方公里,权属调查、测绘、数据库建设。
四标段:片区:公吉、永吉街道:14.8725平方公里:权属调查、测绘、数据库建设;前期准备、控制测量和成果汇总,技术设计书编写、印刷评审等。全市控制点埋设及测量,数据库设计、检核修改、整合,成果汇总(成果数据汇总、地籍图、地籍子区索引图制作等)。
五标段:监理标段:全市区域面积:81.93平方公里全市项目内、外业项目监督检查。
(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桦甸市。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籍调查规程、数据库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方案等相关标准,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保证能通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至四标段必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同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或数据库建设经营范围;监理标段必须是甲级测绘资质;具有类似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3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4必须提供出近三年承担过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和农村承包经营权等类似确权登记颁证工程业绩证明,具有承担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等项目能力;
3.5投标报名时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开标时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第五标段除外)。
3.6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9投标人只可就本项目五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一、二、三、四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五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桦甸市金华路317号
联系人:董开臣
联系电话:0432-662441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邮政编码:132022
传真/电话:0432-63969177、15114442599
联系人:李树山
日期:2015 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