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5-51(电子护照制证一体机)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5-51(电子护照制证一体机)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2143HG13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5-51(电子护照制证一体机)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9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业务 2.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次采购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7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公示期: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唐工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62791688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301107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杨先平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6279168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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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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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