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衢州市支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衢州市支队基层副食品配送(标项二)(二次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衢州市支队基层副食品配送(标项二)
(二次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给养标准制度》等规定,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衢州市支队委托,现就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标项二服务范围为双港;三衢路衢州市支队;勤务中队;塔山八中队、九中队;衢州闹桥;毛家岭;概算金额约225万元。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衢州市支队基层食堂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1、招标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衢州市支队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
采购内容:衢州市支队基层食堂所需的鲜蔬、鲜肉、鲜蛋、鲜活水产、冻品、豆制品和调料等食品的供应及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道路运输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照;经营服务范围符合副食品配送要求;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2、有营业面积在300平方及以上配送场地(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3、有冷藏库300立方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自有配送车辆3辆及以上,其中一辆有冷藏功能 (以车辆营运证为准,提供原件备查)。
5、企业投入本次配送服务的从业人员在8人及以上(驾驶员不得少于2人,采购、分装、保管、配送、统计、仓管等各1人),从业人员持有岗位所要求的有效证件,并提供在该企业工作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清单或银行工资清单。
6、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
7、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基地,具有正规的合同、协议,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发布。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投标申请人于
五、递交投标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1 日09:00时,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衢州市支队会议室。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衢州市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70-8283616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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