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城市管理局垃圾中转站吊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垃圾中转站吊装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汤阴县垃圾中转站吊装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 【2015】33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垃圾中转站吊装设备采购
2.供货限额:60万元
注意:每套产品单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产品价款、相关税款、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及运送到汤阴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检测费、安装费、施工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四、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历日)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经营范围;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报名时间: 2015 年 7 月 27 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汤阴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2015年以来承接过环卫项目合同在300万以上的业绩至少两份。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按前列顺序编制装订成册;。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本次招标实行资格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九、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下午15 时 30 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汤阴县城市管理局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主任 1359811279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女士 15537271159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72-3802630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33号 )获悉,汤阴县×××单位将进行 项目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资质证书;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法人身份证;
7、授权委托书;
8、授权人身份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