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石界河镇通渠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变更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西峡县石界河镇通渠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7月2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信息变更如下:
一、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西峡县石界河镇通渠村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XXJ15111302
二、变更信息: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
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现变更为:“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
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
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删除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2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
增加“3.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4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现变更为:“3.4 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4、删除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中的“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
增加“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的信用信息备案证明(以网上公示为准)”。
5、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报名;”
现变更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报名;”
5、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推迟至:2015年8月18 日上午 9点30分;
6、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1383774064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5950562 传真:0371-65950562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农村信用联社前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7877
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