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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交通运输局贺江(八步至厦岛)旅游航道维护整治工程施工(含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江(八步至厦岛)旅游航道维护整治工程施工(含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江(八步至厦岛)旅游航道维护整治工程施工(含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GXZC2015-G1-0001-DHBHZC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贺江(八步至厦岛)旅游航道维护整治工程。
2.1.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贺州市城区贺江八步至厦岛河段,拟对贺江八步至厦岛段旅游航道进行维护整治建设。
2.1.3建设规模:
本阶段根据《贺州港总体规划》,贺江八步至厦岛7.8公里河段按旅游航道(Ⅵ级)考虑进行维护整治建设,通航200客位旅游船舶。
2.1.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6个月,勘察及设计进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具体开工时间)。
2.1.5工程基本情况:水下炸礁工程(控制爆破)约31138 m3,水下炸礁工程(水下振动破碎岩石)约7480 m3,疏浚工程约7510 m3,水下土石方上岸清运约46128 m3,工程量为暂估量,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自行核算,实施阶段工程量以批复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实船试航、整治效果观测等工作。主要工程内容(但不限于):拆除灵峰大桥上游的拦河坝、碍航滩险疏浚、炸礁及航标布设、临时工程等。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3.2.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设计、施工的资质要求:施工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设计须同时具有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资格。3.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施工、设计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综合后满足本款及本公告第3.2.3款的资质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2.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则:1)投标联合体中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联合体中勘察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资格。3.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元。若投标人为独立参加投标,则企业注册资金要求≥5000万元。 3.4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施工企业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 3.5业绩要求:①施工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或在建1项合同额1500万元(或以上)水运内河项目或水运内河项目分项工程施工业绩。②勘察设计单位在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内河500吨级(或以上)山区航道设计业绩。③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④投标人若为独立参加投标,则须同时满足上述施工、设计业绩要求。3.6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7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等勘察设计人员符合相应资格和条件。3.8其他要求:① 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②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的质量事故。③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④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7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以下要求的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兴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30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雷兴0774-51230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少峰

代理机构地址: 0774-521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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