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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8: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的规模:创业园道路(宽6.5,长500,含道路土方、路基、路面、路边石,具体内容参照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创业园区内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验收)

2.5招标范围:僧固乡创业园道路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311以后社保、医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员工提供有社保、医保人员名册证明。(或者提供项目组成员为本企业员工的资料)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272015731(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800/单位(含图纸和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5 8 18 上午9:30 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电 话:18603802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电 话:0373-3087266 13782576280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57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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