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的规模:创业园道路(宽
2.2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创业园区内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验收)
2.5招标范围:僧固乡创业园道路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800元/单位(含图纸和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