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寿光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 发包人:寿光市城市供排水管理处 地址:寿光市建设大厦1006室 联系方式:0536-5260006
二、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樱前街瑞泰南郡A座610室 联系方式:0536-8616599
三、 项目名称:寿光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四、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YSG-150610727
五、 招标内容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对寿光市各污水处理厂所产生脱水污泥(含水率80%以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处理能力达到200吨/日,所选技术成熟可靠,确保处理后污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2009》中B级标准以上。 | 1、 具有污泥处理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在寿光境内有堆放污泥、处理污泥的固定场所(提供不低于40亩的具备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证明);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投标单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奎文区樱前街瑞泰南郡A座610室)
时间:另行通知 方式:自行领取
七、 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 本项目联系人:魏传侠、赵明 联系电话:0536-8616599 8882306
九、 其他: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山东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奎文区樱前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南角瑞泰南郡A座610室)
3、报名时需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固定场所证明材料、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报名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