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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普兰店市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广播电视台委托,为2015年普兰店市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ZQ2015-2089
二、招标内容:高清摄录设备系统采购。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价:人民币267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高清摄录一体机、存储卡摄像机、演播室摄像机、专业光盘驱动器)的合法有效授权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近三年具有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5、外地供应商在大连市须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供应商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至报名当月前6个月、社保中心出具),④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高清摄录一体机、存储卡摄像机、演播室摄像机、专业光盘驱动器)的合法有效授权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⑤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⑥外地供应商在大连市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供应商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⑦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各一套,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四楼(普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14:00。
开标地点: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兰店市南都欣城小区物业楼三楼)
八、招标单位:普兰店市广播电视台
九、招标代理单位: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坤    电话:0411-83186863     传真:0411-83186817
十、监督电话:0411-83112607(普兰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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