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中心2015年应急保障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对环卫中心2015年应急保障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环卫中心2015年应急保障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HTC-HW-2015-297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应急保障装备一批,预算金额50万元,采购用途:自用。简要技术参数:操作终端:主板内存大小不低于2048MB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7日 09:30 至 2015年08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
E-mail: liujia@xhtc.com.cn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谭先生 010-698691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佳(010-63905926)、王珊珊(010-6390592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