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应学院分析测试科研平台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嘉应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嘉应学院分析测试科研平台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915053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嘉应学院分析测试科研平台设备项目
三、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96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 原子荧光光度计、TOC分析仪、LDO荧光法溶解氧分析仪)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12年至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大会议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0753-2200228 | 电话:/ |
传真:0753-2270818 | 传真:/ |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 联系地址: 梅州市月梅 |
邮编:514021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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